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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DHL玻利维亚海关新规定

尊敬的代理:

  您好

 接香港DHL通知,玻利维亚(BoliviaiI)对进口至当地的货件有以下海关新规定,玻利维亚海关规定,要求所有进口至当地的货件在到达前,收件人(无论是私人件还是公司件)必需在网站http://aduana.gob.bo/regimp/ 登记收件人信息,且运单及商业发票上需有税务登记号,如无提供将导致退件。

符合以下条件的货件在进口玻利维亚前需作正式报关:

1.重量超过40KG或货值超过1000USD的货件

2.高科技电子产品,如电视,手机,视频播放器

发票要求:

1、随货提供原始发票,只接受商业发票,不接受形式发票

2、发票上需填写完整的收件人信息,需与海关登记的一致,包括详细的地址,电话号码;如是公司件,还需在发票上填写公司抬头,公章,发票号,发票日期。

3、发票上需填写货物的详细信息,如重量,数量,单件货值,总货值,材料,出产地,品牌型号等。

以上海关要求请贵司务必遵守,否则因此导致的清关延误或退件费用等将由寄件人自行承担,多谢配合。

       请各代理知悉并提前跟客户做好解释工作。造成不便,敬请谅解,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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