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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DHL印度海关政策更新的通知

尊敬的客户及代理:

  您好!

  接香港DHL通知,自2017年4月1日起,所有寄往印度(INDIA)的货物,如需要收件人提供进口清关文件的,收件人必须在货物到达当地的第二天内提交进口清关文件。如收件人未能在海关规定的时间内提交清关文件,海关会向收件人收取相应的滞纳金,最终金额以当地海关收取的为准:

    1、收件人于货物到达当地的三天内未提交文件的,海关将收取INR5000/天的滞纳金(约70EUR/天);

    2、收件人于货物到达当地的第四天开始还未提交文件的,海关将收取INR10000/天的滞纳金(约140EUR/天)。

    以上信息请各位客户知悉,寄运货物前,务必让寄件人与收件人沟通好,在货物到达当地前准备好清关文件,如因违反以上要求导致的一切后果和费用将由寄件人承担,请知悉,谢谢!

深圳国际快递(华美联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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