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海关总署年43号公告规定,个人寄自或寄往港、澳、台地区的物品,每次限值为800元人民币;寄自或寄往其它国家和地区的物品,每次限值为1000元人民币。个人邮寄进出境物品超出规定限值的,应办理退运手续或者按照货物规定办理通关手续(邮包内仅有一件物品且不可分割的,经海关审核确属个人自用合理范围的除外)。经邮运进境的商业性邮件,应按照货物规定办理通关手续。
我们是如何怎么报关?
邮件需按照货物规定办理通关手续,可委托深圳快递公司(华美联运)或其他有进出口资质的企业及报关企业办理货物报关手续,须提供以下单证:
(1).签章后的《代理委托报关书》;
(2).货物的正式发票或形式发票;装箱清单;
(3).进出口货物报关单;
(4).合同(正本、副本、复印件);
(5).邮件详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