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运私人物品详细指南:
1) 选定港口
加拿大 (基本港:温哥华、多伦多、蒙特利尔)
澳大利亚(基本港:悉尼、墨尔本)
新西兰 (基本港:奥克兰)
美国 (基本港:长滩,纽约等)
A、到港服务:至目的地邻近港口,若是主要城市也可。
B、到门服务:从深圳港至目的地上门送货(需提供目的港的具体地址和货物的件数、重量、体积才能确认费用),
注:只含报关、港口费及港口到住宅的第一道门的运输费用,不含搬运上楼及处理包装的费用。如需此项服务,需要提前与我司确认
2) 选择合适您时间的船期以安排包装时间及安排您的行期
如需到各个港口的船期,请参考我司网站
3) 确认海运物品及物品包装
物品一定要有外包装:
A、电器、钢琴、家具、陶瓷、工艺品等偏重或贵重、易碎类的物品请选择用木箱包装,我司会装好填充物,以防挤压受损。
B、日用品、书籍等类物品我司将用纸箱包装,内有填充物。
C、如有超长、超大的物品,我司将使用包装材料贴合包装。
D、除超长,超大及已经做木箱的物品,我司将制作托盘,外围另有贴合包装。
包装同时我司将做好以下工作:
a、 制作英文唛头:将“箱子编号及全名、电话号码及目的港”打印在一张白纸上作为唛头标志,贴牢在包装表面,以便和其它货物区分(手写在箱子上,效果等同)
b、 按顺序号将箱子内装所有物品列明,制作装箱清单。
4) 订舱及报关
包装时客户需填写配货委托书(必须提供目的地准确的联络方式)及相关报关单证
关于报关所需单证,请参考我司网站。
如需保险请将估计的货值写在清单上并签字。
5) 送证件
报关后1-2个工作日内,我司将委派专职人员将证件送于客户指定地点。
6) 取提单
开船日后一天我司将委派专员送提单及保单(如有),同时与您结清所有费用,此点仅针对货物到港服务的情况。
7) 目的港提货
当船到目的港前,当地代理公司会提前5天通知您,您也可以按照提单上显示的代理资料,在船即将到港之日向该司查询到港信息,办理清关后,再到代理处交费,提货。如收货人在工作日5天之内未提货,将会产生仓储费,由收货人自行负责。
目的港清关护照必须与提单所显示的收货人一致,并携带英文货物清单。
到港服务指南:
A、由我司为收货人承运的货物,在船到目的港前5天,我司的目的港代理会通知收货人,收货人应该提供正确的并且在正常的工作日可以联系得上的通讯方式。同时收货人也可以按照提单上显示的代理资料,在船到港前主动向目的港代理查询货物的到港信息。
B、如果货物已确认到港,收货人可以与我司代理联系换单、交费事宜,然后收货人可以在当地委托报关行或自行办理清关手续。
C、办理货物通关完毕并向我司代理交付目的港相关费用后,收货人可以携带D/O单到我司代理指定的仓库提货。
D、注意,目的港清关护照必须与提单标注的收货人一致,并准备详细的英文货物清单。通关文件各目的港都有所不同,以当地海关要求为准。
注:清关费,港口费,换单费,仓储费及送货费等在目的港产生的费用已不属于我司的承运范围,所产生的费用应与收货人委托的单位及当地代理单独结算。
到门服务指南:
选择我司到门服务的,收货人应提前将通关所需的文件交给我司或我司目的港代理,我司将安排换单,报关等手续。通关后我司代理会将货物送至收货人指定地点。
如需搬运或其他附加服务,需要提前与我司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