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19年5月3日起,大型包裹附加费的起收测量标准调整如下:
第一、超长超重附加费:符合以下任何一条件,UPS将会对每件包裹向客户加收此40RMB/件的附加费
1)任何包装在金属的托运容器之物件。
2)任何未有以瓦楞纸完包裹好的圆柱形物件,如圆桶、鼓、提桶或轮胎等。
3)任何最长一边之长度超过122厘米或第二最长边的长度超过76厘米的包裹。
4)任何单件货物计费重量超过31公斤。
第二、长度与周长相加超过300厘米(此前是330厘米)则产生超大包裹附加费。
大型包裹附加费:360RMB/件,需乘当月燃油附加费:
自2019年5月3日起,大型包裹附加费的起收测量标准调整为:
所有UPS渠道,周长超过300CM(原330CM)低于400CM(原419CM)
的将收取大型包裹附加费,UPS便会考虑把这一项包裹视为一项大型包裹。大包裹最低付款重量为40公斤。
此更新目的主要是为满足托运大型包裹的客户。当UPS向客户收取大型包裹附加费时,并不会同时收取附加手续服务费。
第三、超过以下条件任意一条的,UPS将拒绝接受,不可中转。
1)任何包裹的最长一边 (长度) 超过270厘米;
2)任何包裹的三围之和(即:(宽+高)*2+长)超过400厘米;
3)任何包裹的计费重量超过70公斤。
如有不明之处,请联系我司销售同事,谢谢!